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卡債快易通 /張金盛/書泉 2010第一篇 卡債的定義1.什麼是卡債?2.卡債會不會禍延子孫、繼承人?3.卡債未解決,有無方法避免禍延子孫、繼承人?4.卡債之請求權時效不是十五年嗎?為何會禍延繼承人?5.繼承人如疏未辦理限定繼承或繼承開始時起逾三個月始向法院呈報限定繼承,是否應繼承卡債全部,而且繼承人每人均應連帶負責百分之百?第二篇 卡債的解決之道1.什麼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2.債清條例第2條所指之消費者係指那些人?3.有擔保之債權可否適用債清條例?4.有營商而負債務者可否適用債清條例?5.更生、清算與破產有何區別?6.如何選擇更生或清算?7.聲請更生、清算前之第一步應做何事?8.聲請更生較好,抑或聲請清算較好?9.當公司人頭負責人或人頭股東,未領薪資,能否聲請更生或清算?10.有收入且固定者應聲請更生或清算?11.曾任公司負責人、股東,能否聲請更生、清算?12.協商不成立之理由會否影響更生及清算之准駁?13.協商成立後能否聲請更生、清算?14.年齡大小與更生、清算成敗有無關係?15.戶籍地、現住地不同,應向何地聲請更生、清算?第三篇 財產1.填寫更生、清算財產資料時應注意那些?2.掛名股東掛名負責人如何填寫財產資料?股份會不會被變價?3.到那裡聲請所得及財產資料?4.聲請所得及財產資料費用如何計算?5.所謂財產是否包括未來之薪資收入? 6.聲請更生、清算時買賣契約、保險契約尚未完成時怎麼辦?7.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應記載那些?8.如何填寫房貸房屋如經變價不能受滿足之債權金額?9.名下有不動產,對更生、清算影響如何?10.有自住房屋房貸者,會否影響更生?11.住親戚房屋時,如何申領房地登記謄本?第四篇 收入1.更生、清算之收入欄填寫時應注意那些?2.如何提呈收入證明?3.受扶養權利人領有政府補助者,要不要列入債務人之收入項目?4.在數地點、數僱主公司工作,應否分別列報僱主姓名、地址、收入?5.聲請前兩年總收入所謂兩年起訖時間為何?係本人收入抑包括被扶養人之收入?還是包括全戶收入?6.離婚後有無必要提出前配偶之所得及財產資料?7.法院會否調查前兩年之收入狀況?8.退休金可否不必在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列出?第五篇 支出1.更生、清算之支出欄填寫時應注意那些?2.如何提呈支出證明單據?3.填寫支出係以全戶計算抑以聲請人個人計算?4.如何填寫租金支出?5.借住他人房屋,可否列報房貸支出?6.開刀、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列報?7.支出如均無單據或大部無單據(到傳統市場消費),怎麼辦?8.租金以月租多少為合理?9.聲請前兩年總支出所謂兩年起訖時間為何?係本人支出抑包括被扶養人之支出?還是包括全戶支出?10.綜合所得申報書有申報扶養姊妹之子女,能否列報為更生、清算支出?11.單身外食費一個月以多少為適合?12.如何界定同居共財有幾人?如何計算支出?13.配偶替子女投保壽險,只有配偶可以列報支出?14.借他人機車使用,可否列支燃料費、使用牌照稅、車險費?15.聲請更生、清算,必要支出證據提出較好,抑建議參酌最低生活費標準較好?16.有二戶以上自用住宅,一供自家居住,一供扶養之父母居住,如何申報?17.實際支出不到全省每人每月平均最低標準,法院仍要求提出單據時,如何處理?18.法院會不會刪減債務人所陳報之支出金額?第六篇 扶養1.何謂受扶養權利人?何謂扶養義務人?可否報扶養兄弟姊妹之子女?2.配偶互相間可否列支扶養費?3.依法應受債務人扶養之人應記載那些?4.如何填寫扶養金額及提呈單據?5.更生、清算之扶養費欄如何填寫? 第七篇 更生1.何謂更生?條件如何?2.健康之因素對更生影響如何?3.聲請更生,開始更生程序,認可更生方案有何區別?4.債務人應否親自參與文件之準備工作?5.民間債務可否參與銀行前置協商或參與更生?民間債務如何舉證?6.更生應付債務總額之幾成,才能免責?更生還款期限多久?7.聲請更生如何保有自有住宅?有擔保銀行如強制執行會不會影響更生、清算?8.主張最低生活標準金額是否對債務人有利?9.房屋有設定第二順位抵押,如何擬定更生方案?10.可否請親屬(如父母、兄弟姊妹)保證還款?11.收入不足清償更生方案之分期付款,又無保證人提供保證負擔債務,法院會不會認可更生方案?12.更生方案可否修正?13.更生方案可否分數階段,每階段償還金額不同?14.更生方案分期付款應給付最大債權銀行轉交其他債權銀行,還是個別付款?15.法院接獲債權人申報債權,如總額超過1,200萬,會不會認可更生方案?16.如何說服法院能逕行裁定認可更生方案,不必送債權人同意,亦不必裁定開始清算?第八篇 債權與債務1.什麼是債務?什麼是債權?2.什麼是債務人?什麼是債權人?3.債清條例之債務人係指那些人?4.如何知道債務總額?5.債權銀行未同意更生方案(未作可決之決議),結果會如何?6.如無可供即時變價之財產,是否即應「開始」清算程序並「終止」清算程序?債務人被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同時「終止」清算程序時,應作何法律行為?7.可否請求法院逕行認可更生方案,不經債權人同意?8.向親友借款償還協商款,聲請更生、清算時應否將親友列入債權人清冊?9.借人頭買車,由人頭付款,車係聲請人使用,債務人聲請更生,可否將人頭列為債權人?10.保險單借款係有擔保借款還是無擔保借款?11.欠健保費、勞保費快兩年,可否列入債權人清冊?12.欠稅捐(如所得稅)可否列入債權人清冊?13.夫妻互相為他方房貸、車貸之保證人,一方聲請更生、清算時,需否列他方為債權人?14.以保險公司之保單質借,應否列入債權人清冊?15.債權人清冊在填寫時應注意什麼?16.債權人清冊應記載那些?17.債務人清冊在填寫時應注意什麼?18.債務人清冊記載那些?19.債務人如未履行更生方案,債權人可否聲請強制執行?20.銀行是否傾向不同意更生方案?21.某財務管理顧問公司不知債務人已「開始」更生程序,未申報債權,更生方案未列其債權,該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可否要求債務人依同一更生條件負履行之責?22.房貸銀行之利息、違約金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清算後,是否仍有優先受償之權利?23.已經聲請更生、清算法院還沒裁定「開始」更生、清算前,債權人可否執行扣薪?24.房貸銀行在更生程序中可否執行拍賣房屋?25.為何房貸銀行、車貸機構應申報債權?26.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普通債權人可否執行債務人之薪資?27.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普通債權人告債務人清償債務時,須否理會?28.債務人履行更生方案期間,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顯有困難時,如何處理?可否聲請免責(不必再付)?29.撤回更生、清算時,須否經債權人之同意?30.債務人如未依法院通知之期限提出更生方案時,會怎樣?31.法院通知債務人出庭時,如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未出庭致無法進行更生程序時,會怎樣?32.債務人何種情形可以「逕行」聲請清算?第九篇 清算一、清算的定義1.何謂清算?條件如何?2.清算有何優劣點?3.聲請清算,開始清算程序、清算程序終止,清算程序終結有何區別?4.清算案件送件後,可否向法院聲請撤回?撤回清算須否債權人同意?二、財產不敷清算費用1.何謂債務人之財產不敷清算程序之費用?2.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財產不敷清償清算程序之費用時,法院會不會准許清算?3.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發現清算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第108條所定費用及債務而裁定終止」清算程序時,對債務人有何影響?4.無收入者應聲請更生或清算?無收入但有財產(土地等)者又如何?5.無收入者是否不必經過協商程序即得直接聲請清算?6.清算應付債務總額之幾成才能免責?三、工作生活限制清算程序之債務人,在未獲裁定復權者,有何限制?四、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法院裁定「開始」清算後,夫妻是否應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2.法院命債務人提呈離婚書及提出前配偶財產、收入證明之用意何在? 3.夫妻一方更生、清算,他方名下房屋如係婚後共同購買,應如何處理?五、財產之繼承與拋棄1.法院裁定「開始」清算「後」,清算程序終結「前」債務人有繼承或受贈之財產,會不會被拍賣?2.退休金是為保養老之生活,為何為清算財團,應分配給債權人?3.法院會否留給債務人生活費?4.債務人可否拋棄繼承?六、車輛變價1.全額車貸之債權人須否列入清算之債權人清冊?車輛被變價後如不足清償其債權,應如何行使其權利?2.車貸之債權人可否要車輛,不要依清算程序行使其權利?3.車輛變價之金額,車貸債權人須否與其他債權人比例分配?4.法院為不免責之裁定後,債權人可否執行扣薪?第十篇 協商一、協商的過程及效力1.協商過程大概如何?應注意那些?2.協商成立之效力如何?3.協商不成立,有何文件可以證明據以聲請更生、清算?4.協商成立後,銀行要不要報法院認可?5.前置協商是否可在銀行分行進行?6.前置協商聲請書內容如何?7.銀行所發給之前置協商不成立通知書內容列有那些?8.向銀行聲請前置協商後,銀行以存款抵銷債務人之負債,債務人可作何主張?9.向最大債權銀行聲請協商係自願抑係聲請更生、清算必經之前置程序?二、協商時的利率、期數與折扣1.95年協商時利率大約若干,付款期數多久?2.97年協商時利率大約若干,付款期數多久?3.協商時可否向金融機構要求債務總金額打折扣?4.協商內容可否約定由他人一次代償而打折扣?5.協商時間須多久?其間利率是否繼續依借款條件進行?6.聲請前置協商若拖延約4個月始進入更生、清算程序,利息仍在依原借款利率進行,則聲請更生、清算後,利息是否停止進行?三、二次協商1.95年協商成立,迄今未毀諾者,如履行有困難可否二次協商?2.有擔保之自住房貸銀行債務,須否納入前置協商之債權人清冊一併協商?3.聲請協商、更生、清算前應準備之文件4.債清條例未實施前,金融機構於95、96年辦理過「一致性協商」其內容如何?5.債清條例97.4.11實施後,97年有所謂「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一致性個別協商」,其內容如何? 第十一篇 責任1.有隱匿、毀損應屬清算財團之財產,或為其他不利於債權人之處分或捏造債務或承認不真實之債務,或浪費、賭博或投機行為致發生清算之原因者,可否聲請免責?2.如受不免責之裁定,應如何爭取免責?3.債務人無收入、無財產,聲請清算時,可否同時聲請免責之裁定?第十二篇 法院1.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並已確定,但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履行時,後果如何?2.更生程序被發現有隱匿收入或財產時,會否觸犯刑章?3.更生程序被發現有隱匿收入或財產時,會否被移送清算?4.更生案件送件後,可否向法院聲請撤回?5.清算案件送件後,可否向法院聲請撤回?6.撤回更生、清算者,可否再聲請更生、清算? 7.撤回更生、清算時,須否經債權人之同意?8.更生、清算被駁回時可否抗告?9.更生、清算駁回之理由大概有那些?10.保全處分被駁回時可否抗告?11.抗告法院性質如何?12.更生案過關機率多大?13.清算案過關機率多大?14.聲請更生、清算前兩年所謂無償行為或有償行為害及債權之行為何所指?15.聲請更生、清算前六個月有提供擔保,清償債務或其他有害及債權人之權利之行為怎麼辦?16.曾受法院破產之宣告者,得否聲請更生?17.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前兩年間債務人與配偶、子女、家屬間之有償、無償行為,半相送行為,作擔保行為效力如何?18.更生程序法院是否一定會召開債權人會議?19.法院是否一定會開庭?20.更生方案有自住房貸特別條款(如二年內僅付利息,不攤還本金)但債務人仍保不住房屋時,法院會不會認可更生方案?21.法院認債務人有虛報債務、隱匿財產時,會不會認可更生方案?22.債務人請甲為房貸之保證人,法院裁定債務人「開始」更生程序,房貸機構可否對甲聲請強制執行?23.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後,會不會被撤銷更生?24.債務人可否不向戶籍地法院聲請更生?第十三篇 利息1.利息是否計算到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清算止?2.信用卡利息知多少?3.現金卡利息知多少?4.處理卡債之第一要務是否停息或減息?5.現金卡年息如何計算?6.信用卡年息如何計算?7.95年協商成立、毀諾,97年回鍋二次協商,二次協商期間利率如何計算?8.更生、清算案未通過,利率回復到未聲請更生、清算之前之狀況? 9.95年協商成立,繳了數期毀諾,更生、清算時,利息應回復自95年協商時起算抑自毀諾時起算?10.可否先向房貸銀行談好前六年僅付利息,不還本金,第七年後才攤還本息?11.房貸目前僅付利息(為期二年),之後再攤本金,如何填寫?第十四篇 銀行1.銀行會不會主張支出項目不當?2.銀行可否聲請法院撤銷更生?3.對銀行公會會員以外之法人或自然人負債者,可否適用債清條例?4.保證債務可否列入債權參加協商、更生、清算?5.農會、漁會、保險公司、證券商、期貨商、信託業、租賃公司是否債清條例第151條所稱之金融機構?6.協商、更生、清算信用註記多久?7.債務人如未履行更生方案,債權人可否聲請強制執行?8.銀行是否傾向不同意更生方案?9.還款給銀行之收據遺失,可否請銀行補發付款明細?10.聲請前置協商時是否一定要使用銀行之制式文件?11.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債務人之財產會不會受強制執行?12.民間債務加上後超過1,200萬,可否保留民間債務,自行處理,僅將銀行債務聲請更生、清算?第十五篇 停止執行、保全處分1.薪資被扣,可否請求停止扣薪?2.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清算「後」,依舊被繼續扣薪時怎麼辦?3.更生、清算裁定「前」及裁定「後」之保全處分有何區別?4.更生、清算被駁回確定者,保全處分可否單獨有效?5.法院可否一邊准債務人保全處分,一邊准債權人扣薪三分之一並移民事執行處進行扣薪?第十六篇 復權1.「開始」清算程序,並同時「終止」清算程序之裁定後,接下來債務人得否聲請復權?2.更生、清算何時可復權?第十七篇 結語1.為何台灣破產案件不易通過?更生、清算是否也不易通過?2.債清條例係救銀行還是救卡債族? 3.西瓜靠大塊?政府政策靠向銀行?4.以前有錢,忽然間更生、清算,法官會不了解無隱匿財產?5.「必要」生活支出云者,法官、事務官會否了解? 6.為避免上一Q & A所述不食人間煙火之困擾,有何對策?7.歐、美、日本銀行曾有破產潮,台灣之銀行會不會破產?附件 ~~~~~~~~~~~~~~~~~~~~~~~~~~~~~~~~~~~~~~~~~~~~~~~~~全國法規資料庫: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條文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26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通則(第1~15條) 第 二 節 監督人及管理人(第16~18條) 第 三 節 債務人財產之保全(第19~27條) 第 四 節 債權之行使及確定(第28~37條) 第 五 節 債權人會議(第38~41條) 第 二 章 更生 第 一 節 更生之聲請及開始(第42~52條) 第 二 節 更生之可決及認可(第53~72條) 第 三 節 更生之履行及免責(第73~79條) 第 三 章 清算 第 一 節 清算之聲請及開始(第80~97條) 第 二 節 清算財團之構成及管理(第98~110條) 第 三 節 清算債權及債權人會議(第111~121條) 第 四 節 清算財團之分配及清算程序之終了(第122~131條) 第 五 節 免責及復權(第132~145條) 第 四 章 附則(第146~158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條文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2 月 11 日  第1~46條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g21265 的頭像
    gg21265

    接睫毛

    gg212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